1、 我司代加工的原则:诚信、微利、规模 2、 愿代加工对象: A、 现已经营或准备经营油脂产品的客户 B、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分销终端网络 C、 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热情 D、 持有合法商标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; 3、 加工成本核算: A、 若委托加工方自行开发,同时自行加工采购原油辅料,按单件核算,我司按件收取一定金额的加工毛利及损耗;若按吨核算,我司按吨收取一定金额的加工及损耗。 B、 若由我司协助开发,我司将收取一定金额的产品开发成本;同时在委托加工方提出加工计划时,双方应以当时原料的成本上升为基础,双方谈好加工品项单价后,委托加工方款到即刻安排生产出库。 C、 从我司发往委托加工方的一切费用由委托加工方自行承担。 4、 委托加工的优势,(与代理的区别) A、 品牌自有,无形资产可逐步慢慢积累、创造; B、 可最大程度做到市场保障,价格保护; C、 可最安全,最快速突现区域经营瓶颈,扩张市场、扩大网络,提高经营规模; D、 可拥有最低成本,做到利润可控的最大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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